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一周年中消协提示谨慎网络授权

据中消协消息,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个人信息保护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之一。近年来,通过完善法律规范、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社会监督等多种措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现象依然普遍,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1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学法、知法、慎用网络授权,提高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一、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主要场景
APP宣称电量太大。APP存在过度索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收集超出必要范围的个人信息。如果不同意APP有权检索不必要的信息,APP就无法正常使用。二是超范围使用收集的个人信息。比如APP通过正常范围收集个人信息,但在个人信息未脱敏的情况下,超出合理范围使用。三是在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收集信息。如果APP在收集个人信息之前没有明示。
大数据杀人。一些互联网平台通过收集和分析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来“扼杀大数据”。例如,对于同一种产品或服务,平台通过分析消费者的年龄、身份、历史消费能力等数据,向不同的消费者推送相同产品或服务的不同展示价格。
非法推送商业信息。一些企业为了实现精准营销,根据消费者的购买记录等个人信息,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向其发送商业广告。虽然有些提示可以通过回复短信退订,但是没有效果。
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存在泄露和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受到侵害。
第二,消费者需要密切关注法律条款
1.最小范围原则
第六条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应当明确、合理,并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应当采用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以处理为目的的个人信息收集应限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允许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2.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七条个人信息处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目的、方式和范围。
3.消费者的知情权
第十四条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该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完全知情的情况下自愿、明确地作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征得个人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
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类型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取得个人同意。
第十七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前,应当以显著的方式,用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告知个人下列事项: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姓名和联系信息;
个人信息处理的目的和方法,处理的个人信息的类型和保存期限;
个人行使本法规定的权利的方式和程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通报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将变更部分告知个人。
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制定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告知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处理规则应当公开,便于查阅和保存。
4.消费者撤回的权利
第十五条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该提供方便的方式来撤回同意。
个人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个人同意已经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
第十六条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但为提供产品或服务而必须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况除外。
5.自动决策
第二十四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和结果的公平公正,不得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对个人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通过自动化决策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和商业营销,也应该提供不针对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为个人提供拒绝的便捷方式。
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决策是通过自动化决策做出的,个人有权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说明,有权拒绝个人信息处理者仅通过自动化决策做出决定。
6.个人信息的披露
第二十五条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其处理的个人信息,但经个人同意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和个人识别设备应当是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明显标志。所收集的个人图像和身份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除非个人同意。
第二十七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的个人信息或者其他依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个人明确拒绝的除外。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已公布的个人信息,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取得个人同意。
第三,如何保护个人信息
1.积极学习《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应当主动学习《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承担的义务、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方式等。,从而增强自己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用法律武器指导消费实践。
2.请仔细阅读相关的隐私政策和条款。消费者注册成为平台会员时,应仔细阅读相关隐私政策和条款,了解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的方式、范围、目的和依据,养成“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习惯。
3.发现个人信息被侵犯时及时关闭个性化推送。部分应用的个性化广告推荐选项默认开启,建议消费者加强隐私保护意识。当发现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或利用时,他们可以选择关闭个性化推送。
4.及时销毁和删除包含个人信息的数据文档。消费者要保护好带有个人信息的文件资料,防止因随意丢弃、使用不当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如妥善处理带有个人信息的文件材料,如未敏感化的快递单据等,使用后应及时销毁,或擦除关键信息后再丢弃;在向他人提供身份证等重要证件的复印件时,最好能明确标明此复印件的用途;一些带有个人敏感信息的电子数据,如身份证照片等。,建议使用后删除或加密保存。
5.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应当积极行使对经营者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监督权。发现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或者经营者非法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应当主动向个人信息保护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提供案件线索和相关凭证,维护自身权益,有效遏制非法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